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   私人律师服务热线:
良马律所王春燕律师主办
安深私人律师
   
常用工作网站入口
联系我们

联系地址:

深圳市南山区讯美科技广场2栋23楼


联系电话:

137 9842 5110

关于我们
诉讼费计算器
服务介绍
收费标准
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(2021.9.1施行)
来源:人社部 财政部 | 作者:安深私人律师 | 发布时间: 2021-08-17 | 800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十七条规定了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参保职工的遗属待遇,即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,本办法明确了基本养老基金支付的待遇标准。


安深私人律师声明 

1、本站提供的法律问题解答仅供参考。 

因具体个案的案情、事实、证据各有不同,若您自行根据本站的相关解答进行实务操作,您需对操作结果自行负责。

2、引用本站转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实务操作前,请前往相关政府官网查实该法规是否仍然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