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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 职工供养直属亲属死亡,由企业发给丧葬补助费,标准一个半月工资。
十二、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境内的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,及国家机关、事业组织、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。
十三、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。今后国家有新规定,按国家的新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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