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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中有过错的一方起诉离婚,法院能否因其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吗?
来源:安深私人律师 | 作者:安深私人律师 | 发布时间: 2022-05-28 | 158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不可以。


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规定了“应当准予离婚”的情形,如果符合相关情形,法院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判决不准离婚。


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规定的“应当准予离婚”的情形包括:

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
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
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
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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